关于加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2-02-20 浏览次数: 526

关于加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是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需要。近年来,本市各社科教学研究单位、学术团体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中,普遍重视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学风,在做人、做事、做学问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学者在所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中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受到管理部门撤项、通报处理,损害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声誉,浪费了国家和人民给予学者的宝贵学术资源,腐蚀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氛围,有损于本市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形象。为了进一步弘扬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现就加强本市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杜绝不良学术风气,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出现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和繁荣程度,是一个民族的综合素质和文化力量的重要体现和标志。”这既揭示了哲学社会科学在民族和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又指出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肩负的重大责任。哲学社会科学渗透着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和基本价值观的传承,维系着国家、社会的前途和命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民族精神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重大作用。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区市组织的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是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术骨干和青年理论人才的重要平台。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区市组织的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出现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危害极大,影响极广。此种不良学风的滋生蔓延,不仅会干扰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而且会有损于学者的声誉和名望,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和培养,甚至会危及国家、民族的命运。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代言人,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需要有严谨的学风、端正的态度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品质。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称号格格不入。要充分认识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充分认识提升学术道德对于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警钟长鸣,自觉追求高尚的学术道德,深厚的学术造诣,正确的治学方向。

  二、高度重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中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是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层次最高、权威性最强的研究项目,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代表着国家级研究水平,承担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代表着市级研究水平。这些项目着重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这就要求承担者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学术道德。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会责任越来越强,精品力作越来越多,较好发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中的作用,推进了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2008年,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达137项,占当年立项总数的8.6%,连续七年名列全国各省区市立项数首位。2008年,上海有49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得结项证书,其中优秀6项、良好31项、合格12项。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良好学风、注重学术道德修养分不开。实践证明,有价值、有深度的研究成果,除了研究者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外,求真务实的精神、勤奋严谨的学风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中出现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虽属个别现象,但反映了有的单位疏于教育,有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忽视学术道德修养和学风培育。因此,要充分认识完成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维护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使之更好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近期切实开展好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道德专项教育

  优良学风和高尚学术道德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要靠教育,靠自尊。彻底摈除不良学术风气,需要整个学术界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为此,各社科教学研究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于近期切实开展一次学术道德和学风的专项教育。专项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学术道德修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上,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要求是:

  1、精心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论述,认真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术道德修养和学风建设的自觉性。

  2、组织召开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尤其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专题座谈会,以典型案例为戒,举一反三,联系实际开展生动的教育。

  3、督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开展学术研究规范自查,鼓励每个社科工作者严于律己,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操守,维护学术尊严,做一个有良知、有道德、有诚信的学者。

  4、完善学术管理机制。针对学风问题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尚未制定的单位,要加紧订立;要严格实行管理办法。

  5、加大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宣传。这两个《办法》对抄袭剽窃行为作了明文规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定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在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通报批评”。上海市的《管理办法》也作了同样规定。所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承担者,都不可触碰这条“高压线”,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不良学术风气的揭露、批评和惩处,出发点仍然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